一、饮食管理科是后勤管理服务中心直属科室,主要负责龙湖校区饮食管理工作。
二、龙湖校区西校区、南校区两校区共有大大小小食堂及餐厅10个,经营品种集基础大伙、特色风味、精品小炒、面包、饮品于一体,种类丰富、各具特色。
三、食堂服务电话
科室服务电话:0371-62508210
西校区
圣源一层东筑华园餐厅服务电话:13721497375
圣源一层西花之轩餐厅服务电话:13303743113
圣源二层西田园餐厅服务电话:15514591198
圣源三层东食光集餐厅服务电话:13721497375
圣源三楼西国潮餐厅服务电话:13183230608
南校区
龙源一层桃李苑餐厅服务电话:1566539669
龙源二层溢香苑餐厅服务电话:15237102676
龙源三层禾盛苑餐厅服务电话:15639095707
平房厚学食荟自营餐厅服务电话:13703980557
四、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
1、为了保障我校师生饮食安全,提高食堂食品卫生管理水平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特制定本管理制度。
2、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内所有学生食堂。
3、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、风险管理、全程控制、社会共治的原则,确保食品从采购到餐桌的每一环节都符合食品安全标准。
4、食品采购应遵循合法、合规、安全的原则,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信誉。
5、采购食品时应查验供应商的营业执照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,索取并留存合格证明文件。
6、食品应储存在干燥、通风、防蝇、防尘、防鼠的环境中,确保食品不受污染、不变质。
7、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、卫生,加工设备应定期维护和清洗。
8、食品从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,遵守个人卫生规范,确保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安全。
9、食品配送车辆应保持清洁卫生,配送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保温、保鲜措施,确保食品质量。
10、食品销售时应明码标价,不得销售过期、变质、假冒伪劣食品。
11、餐饮具应经过严格的清洗、消毒,确保无污渍、无异味、无残留物。
12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,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部门。
13、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,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,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,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。
14、学校应定期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。
15、对违反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,应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,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。